Monday, May 19, 2008

教師英語沉浸降申請門檻

【明報專訊】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(語常會)放寬「小學英文教師海外沉浸課程」的申請資格,常額及合約教師均可參加,只要付8000至1.3萬多元便可到外國進行4至6星期英語沉浸。

I think the whole program is just a scam and a waste of money.

過往有不少校長反映,派教師到外國沉浸8星期,影響學校運作,語常會決定把沉浸課程縮短為4至6個星期,地點包括澳洲 加拿大 新西蘭 。語常會委員、中文大學教育學院課程與教學學系副教授文綺芬介紹,未有教師參加該課程的學校,教師可獲優先獲批准。課程已接受報名,至7月中截止,每校可提名最多3名教師參加。

馬頭涌官立小學(紅磡灣 )英文科教師李秀微於去年10至11月期間前往新西蘭參加為期8星期的沉浸課程,並到當地小學實習3星期。她把當地學生自我及互相評核的學習方法,帶入其任教的小學,幫助學生提升英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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